居家隔离须采“1人1户” 3月1日上路


发布时间:2022-02-24 打印当前页 将此页放入收藏夹
(图/卫福部疾管署YouTube)

有鉴于全球COVID-19疫情仍然严峻,为提升我国社区防疫安全并确保国人健康,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(27)日表示,自3月1日起,实施确定病例接触者之居家(个别)隔离措施,须采“1人1户”。


指挥中心指出,“1人1户”是指于隔离期间,除经专案核准,同户内不可有非隔离者;若家户内有非隔离者,须至防疫旅宿或由地方政府协调至集中检疫所进行隔离,并由地方政府安排前往隔离地点之交通方式。家户中所有同住者若皆为隔离者,且与确定病例之最后接触日皆相同,则可于同一户家中之独立专用房间(含卫浴设备),以“1人1室”方式进行隔离。


指挥中心表示,考量未成年者、65岁以上长者、身心障碍/失能者、重大伤病者等具共同照顾需求,弹性准予非隔离者在隔离地点同住,不受1人1室限制;但基于风险管理考量,照顾者以1名为限,并须为固定人员,且应比照隔离者,开立隔离通知书,同时进行隔离、设定电子围篱系统、期满自主健康管理及遵守相关规定与注意事项。


指挥中心说,民众于隔离期间若有医疗照护需求,应先主动与卫生局联系,禁止自行前往就医,卫生局同意居家隔离者外出就医后,须先行联系医疗院所,医疗院所于接获卫生局通知时,应事先了解居家隔离者之病况、主诉、TOCC及是否进行SARS-CoV-2采检等,预先妥为规划就诊动线、分流措施、安排就诊时间及相关医疗照护人员等感染管制措施,并请卫生局依约定时间及地点安排或指定病人交通接送,以准时到达医疗院所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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